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圆竹结构建筑技术规程-12.2 防水、防潮、防干裂
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0-10-23 浏览次数:3,057次

12.2.1  竹结构建筑的防水应加橡胶垫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
外墙面防水:在结构板外面铺设一层防水卷材或单向呼吸薄膜,再加外保温及面层(图12.2.1);

1-密封胶;2-密封条;3-竹骨架;4-连接螺栓;5-保温材料;

6-无机材料墙面板;7-面板固定螺钉;8-墙面板连接缝及密封材料;9-主体结构;

10-隔汽层;11-防潮层;12-外墙面保护层及装饰层;13-外保温层;14-横撑

屋面防水:在屋架结构板外面铺设一层防水卷材或单向呼吸薄膜,然后盖瓦且宜用轻质瓦;

楼面防水:楼面结构依次为组合竹梁一双层15mm厚以上无甲醛板竹胶合板、秸秆板或其他人造板(或30mm厚以上单层板)—30mm左右厚混凝土砂浆—面层(瓷砖、竹地板或其他地板);

卫生间防水:地面结构依次为组合竹梁—双层15mm厚以上无甲醛板竹胶合板、秸秆板或其他人造板(或30mm厚以上单层板)—30mm左右厚混凝土砂浆—涂刷防水砂浆两次—防水卷材一层—瓷砖地面。墙面结构依次为竹骨架组合墙体—1.2cm厚以上无甲醛板竹胶合板、秸秆板或人造板—挂钢丝网—涂刷防水砂浆两次—防水卷材一层—贴瓷砖。

12.2.2  圆竹结构建筑的竹材应避免直射光照和暴晒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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